商業創新及投資(臨居 188 簽證類別)
一、通用條件
1. 取得州政府擔保,且擔保仍然有效。
2. 申請前向移民局遞交移民意向(EOI)并獲得簽證申請邀請。
二、商業創新類(Business Innovation)188A
1. 邀請時在 55 周歲以下。
2. “商業投資移民評分” 獲 65 分或以上。
3. 提名最多兩個主營企業,在邀請之前四財政年內有兩年,企業年營業額達至少 50 萬澳元。
4. 對任一主營企業,滿足下面持股要求:
4.1. 如年營業額低于 40 萬澳元,持股至少 51%
4.2. 如年營業額不低于 40 萬澳元,持股至少 30%
4.3. 持有上市公司 10%股份。
5. 如果企業性質為提供專業技術或貿易服務,您花在專業上(相對于企業管理)的時間不能超過一半。
6. 被邀請時,可轉移的商業和個人凈資產價值至少 80 萬澳元。
7. 承諾投入商業運作上的金額至少為 20 萬澳元。
8. 您有成功的經商背景,參與企業日常管理。